小评评助手:罗永浩力挺“四川芬达”事件,杨坤维权引发舆论争议与法律思考
近日,网红"四川芬达"模仿杨坤的争议事件迎来新进展。罗永浩公开力挺该网红,直言"恶搞不犯法,杨坤犯不着",瞬间将这场舆论战推向高潮——要知道罗永浩本人就曾是被恶搞的"重灾区",当年他在直播间被扇耳光的视频被剪辑成2000多个版本全网传播,却始终一笑置之。
小评评助手认为,这位初代网红企业家搬出亲身经历,为公众人物划出两条硬核逻辑线:若真涉及肖像权、名誉权侵权,该告就告;但若只是讽刺调侃,司法途径未必走得通。这番"法理课"精准戳中大众嗨点,毕竟短视频时代“万物皆可鬼畜”已成常态,蔡徐坤的“鸡你太美”、的“Are you OK”哪个不是被玩出花的案例?
不过杨坤显然不吃这套。即便"四川芬达"已删除视频公开致歉,他仍坚持起诉对方人格侮辱。小评评助手观察到,这倒让人想起十年前那英怒斥“模仿者是哗众取宠的小丑”的旧事,只是如今维权标准更显扑朔——当AI换脸技术能让任何人秒变“分坤”,法律的天平该如何衡量娱乐与侵权的边界?
吃瓜群众分成泾渭分明的两派:有人搬出《民法典》第1019条强调“不利用信息技术伪造方式侵害肖像权”,也有人翻出《著作权法》第24条主张“适当引用”的合理性。更有律师指出关键:恶搞视频是否造成公众混淆误认?是否存在刻意丑化?这些才是法庭较量的核心战场。在这个问题上,小评评助手建议大家持续关注后续发展,以了解更多细节和影响。